2月19日下午,相山區法院通過“學習強國”平臺召開審判委員會會議,黨組書記、院長崔曉光主持會議,各審委會委員參加會議,院紀檢組長列席會議,通過了《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民商事案件適用示范裁判的實施意見》,標志著相山區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拉開了序幕!
近年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等系列性、群體性案件呈爆發式增長趨勢。該類批量案件不但審理期限長、調解撤訴率低、上訴率高、社會效果并不佳,而且涉案人多、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給法院的審判工作帶來巨大壓力。針對這一難題,相山區法院以此為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的突破口,根據系列性、群體性案件的特征,結合本院實際,創新開展示范裁判模式,適時制定出臺了《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民商事案件適用示范裁判的實施意見》,旨在加強系列性或群體性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加快推進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審判資源配置。
該意見從示范裁判適用的案件類型、識別篩查,示范性案件的選取、精細化審理、審理期限、裁判規則的運用,其他系列性、群體性案件實行速裁快審等方面作了全面詳細的、可操作性強的規定。
該意見作為相山區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的一項先行配套舉措,其全面實行后將進一步統一裁判尺度,提高審判質效,緩解辦案壓力,減少涉訴信訪,實現“審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社會效果。(區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吳邦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