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9月29日,區人大常委會邀請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原主任李建同志作《地方組織法》專題培訓。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朱正春主持培訓。
培訓中,李建從地方組織法的重要地位、作用、主要內容和地方組織法的制定修改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等方面,深刻闡述了地方組織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并結合縣區人大常委會實際工作,對地方組織法新修訂的內容進行了對照講解,這對于我們充分認識人大性質、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熟練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準確把握人大工作的原則,做好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啟示和指導作用。
朱正春在總結講話時表示,下一步,我們要從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把學習貫徹新修改的地方組織法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實抓牢。要以學習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地方組織法為契機,特別是對地方人大的新要求,落實到人大依法履職全過程各方面,以實干實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香娥,人選工委負責同志,相山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李梅,其他縣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鎮街人大負責同志參加培訓。(邱曉玥)